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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区深入推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发布日期:2015-12-29
       为使当事人诉讼更加方便快捷,纠纷解决渠道更加多元,近日,德城区法院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并力争把其打造成以信息化为支撑、高科技为特色、集约办理与分流引导为基础、便捷高效为目标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一、四大功能推动司法服务转型。诉讼服务中心内部呈现立案、信访、调解、网络服务平台“四区分开”的“哑铃式”结构,将逐步建立起集综合服务、立案服务、信访服务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及诉讼服务网四大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使司法服务工作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要求。一是变单一型服务为全方位服务。按照流程,设计成单循环、通道式布局,使当事人在诉讼服务中心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简便的方式办妥诉讼事宜,同时打造立案绿色通道,专为进城务工农民、伤残和低保人员提供便捷服务,降低诉讼成本,提升办事效率。二是变分散型服务为联动型服务。打破原有工作模式,通过加强全院各个审判部门、各个窗口、各个环节的整体联动,使诉讼服务中心成为各个审判岗位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诉讼服务的共有平台。三是变被动型服务为能动型服务。通过诉讼指南、风险告知等形式主动加强诉讼指导,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对于诉求不当的当事人,由导诉员指导其理清法律关系,避免因诉讼不当而增加负担。
      二、职能分离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导诉职能与立案职能分离。摆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案件审理流程等导诉牌,并配备自助查询机、电子显示屏等设备,由专职导诉员为当事人的诉讼活动提供诉讼引导、诉讼咨询等全方位的司法服务。立案庭主要负责法律专业性较强的立案审查工作,解决了当事人的诉讼能力缺乏与法律本身较强的专业性之间的矛盾。服务职能与审判职能分离。专职为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材料收转、联系法官、卷宗查询、判后答疑等司法服务,保障了司法服务的准确性、便捷性和全面性,全面提升了司法服务水平。同时,法官从具体的司法服务事项中脱离出来,既提高了审判效率,又避免了因法官同时承载司法服务和案件审判职能导致的当事人对法官的中立性的质疑。
      三、制度落实保障诉讼服务更完善。一是文明接待提升服务水平。建立首问负责制,设立文明上岗、电话网络畅通等制度,确保来访有人接、材料有人收、事情有人管、问题有人答,真正实现“让当事人走进一个厅,事情全办清”,减少群众诉累。二是统一管理保证服务质量。实行工作日志、逐级汇报和统一管理制度,全院诉讼服务工作由诉讼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各相关部门指定专人对接负责,并将中心转办事项尽快办理,及时反馈。对所处理事项及处理结果进行详细记录,确保将群众来访来诉事项落到实处。三是安保到位保障群众安全。严格落实安全保卫制度,由法警队负责服务大厅及各服务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做好来人的身份确认、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来访来诉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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